根据《2012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要求,遵循“学生自愿报名,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新百年领军计划”选拔实施方案。
一、 推荐对象:
被推荐学生必须是应届高三毕业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
2、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全面;
3、 热心公益活动,富有社会责任心,关心集体,孝敬父母,乐于帮助同学;
4、 积极参加学校社团活动、体育活动、文艺科技活动,有独立思想并敢于发表自己见解。
二、推荐程序:
1、公布方案。
学校通过校园网、各分校公告栏公布实施方案。
2、学校成立推荐评审组,名单附后。
成员:高三文理科老师各5名,校级干部4名,高三高二学生代表各2名,共18人组成评审小组。
3、个人报名。
符合推荐条件且高二学年半期、期末考试和高三历次月考总分综合名次居年级前5%的学生可以在2011年11月4日前在高三年级办公室报名。
4.候选人确定。
按年级综合名次最靠前且综合素质全面的原则,定出文科理科各一人为推荐候选人。
5.由候选人写出自我介绍(500字以内),班主任写出候选人推荐信(500字以内),同班同学撰写的候选人推荐信(500字以内)。2011年11月5日在公告栏张贴公布推荐(自荐)信。
6.评审组评审。
2011年11月6日前,评审组成员根据推荐原则对两名候选人进行面试。
7、校长推荐与公示。
评审组根据思想道德综合素质(30%)、学业成绩(30%)、获奖情况(10%)、面试成绩(30%)综合考评,确定推荐人选1名。未获得推荐的候选人,学校将为其颁发“重庆八中2012年清华大学 “新百年领军计划”推荐提名奖”,以资鼓励。推荐名单在校园网首页及学校公告栏公示一周,接受全校师生及社会监督。
8、报送材料。
如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将于2011年11月21日根据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相关流程正式向清华大学递送相关材料。
三、评审小组名单
校级干部4名:
曹勇、郝永宁、张和松、周迎春
高三文理科老师各5名:
陈超、童明国、傅晓健、梅家烨、曾万学、安民、汪正才、张双、南萍、苏世延
高三高二学生代表各2名:
四、监督举报电话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2012年 “新百年领军计划”
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3-617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