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家长帮 作者:小西同学 2017-03-31 18:32:00
为依法保障在我区经商、务工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登记的具体工作告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小学、初中:6月20日开始,具体为2017年6月24日、25日两天。
二、登记地点
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地区在辖区内学校登记,城区在固定的登记点登记(登记点设置待划片范围确定后对外发布)。
三、招收办法
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农村学校登记的,对口的学校有接纳条件可直接接收,无空余学位时在周边农村学校调配;在城区固定登记点登记的,登记后区教委将进行统筹安排,再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完成报名或转学手续。
四、登记材料
在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则上为一年以上);②辖区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③区社保局出具的社保参保证明(此项作为优先条件,确因特殊原因未办理的可不作强制要求);④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就读小学的还需提供防疫接种证,初中新生的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毕业证领取后补交报名学校审验)。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相关事宜
1.因城区人口密集区域学校空余学位少,为便于子女入学,请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尽量在具有接纳条件的学校周边选择临时居住地。
2.相关事宜可登录巴南教育网www.cqbnedu.com,在“政务公开”栏中查看。
3.登记人员请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校,在规定时段内登记的先后顺序与入学安排无关,请错峰登记、遵守秩序,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
4.区教委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66227010,6623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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