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家长帮 作者:七月不远 2018-01-12 14:27:16
2017年重庆珊瑚初级中学小升初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南岸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南教发【2017】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南岸户籍适龄儿童在我区小学毕业后,采取对口直升、“一对多”派位招生等方式升入初中继续完成义务教育,珊瑚中学步行街校区对口小学有天台岗小学南湖校区、天台岗小学花园校区、天台岗小学上海城校区、怡丰小学、金山路小学以及珊瑚实验小学“一对多”派位班级。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满足“户籍、居住地和房屋产权相一致”的“三对口”原则。即初一新生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且均属于对口直升小学的毕业生。
今年秋季新开办的珊瑚中学鲁能校区(地址:江南新城)同样按照文件精神,严格依“三对口”原则划片入学。鲁能校区招生范围:鲁能领秀城、金隅大成时代都汇、江南小区、中交漫山。
招完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若有空余学位,根据区教委文件规定再招收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一新生。
二、招生计划
根据《南岸区2017-2018学年度教育事业发展计划》:
珊瑚中学(步行街校区)
初中2020级秋季计划招生900人,共18个班。
珊瑚中学(鲁能校区)
初中2020级秋季计划招生100人,共2个班。
三、报名交验材料
对口小学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1、初一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初一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3、初一新生如因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需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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